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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时间:2024-08-08 11:21:31 浏览量:

一般纳税人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表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答:1、只要企业有经营本表中符合条件的减免税项目,不论该减免税项目盈利或亏损,均需填报本表.

2、本表任一行(第34、35行除外)的第6列根据计算公式6=1-2-3-4+5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表示该减免税项目亏损,此时第7列也应填报负数.

3、本表第40行第7列"减免所得额"表示不同免税项目的盈利和亏损进行相互抵补后的数额,数值可能为负数,表示免税项目盈亏互抵最终结果亏损.企业是否真正地享受减免税则需要通过对照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与本表第40行第7列"减免所得额"的数值来填报主表第20行"减:减免所得"来体现(详见第五点:主表与本表关联填报的内容).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有多个免税项目,应该将不同免税项目的盈利和亏损进行相互抵补,如果不同免税项目最终有所得(即:本表第40行第7列"减免所得额"为正数),享受免税.如果不同免税项目盈亏互抵后最终亏损(即:本表第40行第7列"减免所得额"为负数),则不享受免税.

4、本表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第1至6列填报技术转让所得计算过程,第7列填报技术转让减免所得额,本行只有第7列等于第34、35行第7列的合计数;本表35行"(二)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部分"第7列只有在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时(此时本表第34行第7列填报5000000)填报,填报金额为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部分的50%.

你知道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40号)规定:自2018年1月l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O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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