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7 13:19:37 浏览量:
接受捐赠分为货币资金和实物捐赠,具体的入账价值如下: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3、《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捐赠利得""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一种情况: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第二种情况: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补充:企业购时的固定资产赠送他人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计提增值税销项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资产进行捐赠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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