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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写会计分录?

时间:2024-05-02 15:43:52 浏览量:

会计分录中,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项目,相应的分录为:

(一) 科目: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减免

(二) 借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减免 xxxxx

(三) 贷方:应收票据 xxxxx

进项税额减免,是指企业在纳税期内有权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减免的规定,依法申请的税收减免,其中包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增值税有税票的产品,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标明的进项税额,可以在当期抵扣应纳税额,也称为进项税额抵扣。

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是指把购买增值税有税票的产品当期所支出的进项税额,分别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减免科目贷方,应收票据科目借方。这类科目,可以用来减免本季度的应交税费或者是作为抵扣下季度的应交税费。

拓展知识: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减免也称为进项税代买方,是企业在合规范围内减少应纳税额或减免应纳税额的一种手段。企业在纳税期内,有权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减免的规定,申请并抵扣进项税额,进一步减少企业的税负而获得节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