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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认证截止到次月15日吗

时间:2024-04-22 09:52:56 浏览量:

发票认证截止到次月15日吗

如果从报税的角度来看勾选发票的话,基本上是在次月14号之前要勾选完,也就是认证结束,这样才能在15号之前把税报上.但发票的勾选期是从开票之日起的360天之内都可以勾选认证.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法:

1、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3、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单位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每个月销项和进项没有规定一定谁比谁大,销大于进代表要交税,进大于销就是表明本月有留抵税额,发票存在库存没关系,可以下月继续使用.

增值税的认证过程是: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

2、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的时间有奥妙:

大部分会计的习惯做法,是在月底前将增值税发票进行网上勾选认证.次月开机抄税、申报、清卡,一气呵成.这样操作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当月忘记勾选了或者网络一直不好当月未能勾选,怎么办?

实际上采用"网上勾选认证"的纳税人,可以在每个月增值税申报之前勾选上月所属期的进项税发票.

什么意思?

比如2019年2月申报期是截止2月22日,纳税人可以在22日内的任何一天完成纳税申报,比如15日申报,那么15日之前,纳税还可以勾选进项税发票并选择抵扣在税款所属期2019年1月.

是不是很意外!

因为如果到税务大厅扫描认证,2019年2月进行扫描认证,那么只能在2019年2月税款所属期和2019年3月的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那么,我们日常网上勾选认证时间是放在月底还是次月申报前呢?

小何的建议,正常往来的业务单位可以放在当月底前,比如2019年1月开具的发票,在2019年1月底前进行网上勾选认证,但是属于不太熟悉的或首次打交道的业务单位,为了防止对方单位在当月底前作废发票等异常行为,可以放在次月申报期前进行网上勾选认证.比如2019年1月开具的发票,在2019年2月增值税申报前进行网上勾选认证.

认证时,一定要注意勾选"未申报".

如果误选了"已申报",也不要担心,系统已进行了优化!征期内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可以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发票认证截止到次月15日吗上文已经讲完了,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比如2019年2月申报期是截止2月22日,纳税人可以在22日内的任何一天完成纳税申报,比如15日申报,那么15日之前,纳税还可以勾选进项税发票并选择抵扣在税款所属期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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