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8 17:01:51 浏览量:
案例分析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如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依法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减增值税等税款。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由于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有多种情况讨论,小编就一个案例进行简单的讲解:
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价税合计记账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某新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图书5000册,款项从银行支付,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税款1.3万元。本月销售图书6000册,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共计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购进图书时:
借:库存商品 1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销售图书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确认不征税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56.64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256.64
注:150000÷1.13×13%-13000=4256.64(元)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你是否掌握了呢?当然,关于该问题确实有难度的,如果您想详细的了解,可以购买我们的课程获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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