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09:17:53 浏览量:
汇票空白背书又称普通背书”或“不记名背书”背书的一种。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签名而不写付给某人(即无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经背书后,汇票成为来人抬头汇票,持票人就是汇票的所有人,有权取得票款或汇票所代表的货物。交付者可不负背书人的责任空白背书后的受让人,可以将自己或第三者的名字加注在背书上方,即将空白背书转变为*特别背书。空白背书的主要缺点是汇票遗失或被窃后,拾到者或偷窃人可以把它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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