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1 15:51:28 浏览量: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辽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其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费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其中,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工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哪些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区别如下: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上文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一一列举,这些特殊事项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记忆,实务工作才能做的扎实.遇到任何财税问题都还可以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向学堂的答疑老师进行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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