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时间:2026-04-15 09:13:03 浏览量: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
(一)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110元。
(二)其他省辖市: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
(三)县级市城区及县城关镇:住宅每平方米30—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
(四)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均按当地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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