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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时间:2024-07-28 16:43:38 浏览量: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一般账务处理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