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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折旧法计算公式

时间:2024-07-25 17:27:53 浏览量:

加速折旧法计算公式

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每年的折旧率不同,每年的折旧率用公式表示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包括什么情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加速折旧法计算公式是什么?按照上文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资料,其实企业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是按照一定的折旧率月度计算的,而年数总和法每一年的折旧率都是不同的,这个需要具体情况来计算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都是可以免费搜索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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