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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附加税吗

时间:2024-07-25 16:25:57 浏览量:

月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附加税

答:不是的。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按季度缴纳增值税,以每个季度销售额为一期计算。所以前三个季度符合条件,则前三个季芳减免,第4个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则第4个季度要交。

该优惠不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是免征附加税的,超过10万元还是需要按规定缴纳。

增值税的附加税如何计算?

计算是: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费)率

其税(费)率分别为:城建税7%(市区)、5%(县城镇)、1%(其它),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计算是: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费)率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具体是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税(费)率分别为:城建税7%(市区)、5%(县城镇)、1%(其它),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月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附加税吗?根据上文的答案来看的话,这个问题结论是错误的,如果你们对于上文的内容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