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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4-07-25 08:03:27 浏览量:

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此外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属于征税范围: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一)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二)存款利息。

(三)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四)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首先大家要先了解这个概念,其次最重要且不能忽视的一点,那就是视同销售的几点内容,最后要知道哪些是不需要征收的,更多增值税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