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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租赁发票开具要求

时间:2024-07-23 11:01:12 浏览量:



不动产租赁发票开票要求主要如下: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按相应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11%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经降为9%。

3、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4、出租不动产的其他个人,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5、纳税人将不动产出租给他人,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补充:不动产增值税抵扣需要分期抵扣吗?

不动产增值税不再进行分期抵扣,2019年4月1日起,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稳健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