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2 14:29:57 浏览量:
您好,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民法上的概念。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法律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是有区别的:权利能力自出生就具备,公民出生就可以享受民法规定的各种权利,而行为能力是从满18周岁开始才完全具备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经济活动。
但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说,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则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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