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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计算方法

时间:2024-07-22 11:23:39 浏览量:

2019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计算方法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搞清楚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之前,首先要先了解什么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是建立在这个政策法规之上.

通俗的说没有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一笔钱,来承担社会赋予企业的责任,这笔钱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残保金是企业没有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方式.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内用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国家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企业之前没有缴纳大概率是因为符合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也需要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2019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申报日期是:8月1日-9月15日

残保金申报日期是:8月1日-9月30日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

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200

北京地区最低社保标准:1530

详细信息请参考(依据统制字[1990]1号 文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9/7月))

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2019年残保金申报时间计算方法小编就讲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残疾人就业申报日期是:8月1日-9月15日,残保金申报日期是:8月1日-9月30日.关于残保金申报问题还有疑问的都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