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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可以抵个税吗?

时间:2024-07-22 10:55:48 浏览量:

商业保险可以抵个税吗?

根据《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中的说明,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同时,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以,并不是所有商业保险都可以抵扣个税,只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才可以抵个税。

可以进行所得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名目多,可否扣除各不同。一般而言,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根据具体情况,在6种情况下,企业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一、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明确了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二、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

三、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四、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扣除。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此项规定是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兜底条款。对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授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商业保险可以抵个税吗?”一题的解答,其实我们国家对可以在个税扣除前商业保险是健康保险,而非是分红险等其他险种,另外对于保险金额也是有限制的,很多人会购买大额重疾保险,这样的可能就会超出标准,需要注意下。除此之外,若您有其他问题,欢迎联系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