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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是什么

时间:2024-07-19 14:21:50 浏览量:

善意取得是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

(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3)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如果满足此三项条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

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一词是拉丁文bona fides来的,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并且依转让物当时的环境,他也不应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如果是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瑕疵发生误解,不受善意取得的保护.

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让人有权处分的确信,而且是推定任何参加交易的第三人都具有这种善意.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恶意第三人.恶意就是第三人依当时的情况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无让与的权利.即根据当时的环境,依交易的一般情况,可以得出让与人无权让与的结论,则第三人应视为恶意.例如第三人以不正常的低价购买物品,如无相反的证据,应认为是恶意.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是什么?在知道理论知识的同时实操也是很重要的,看完上文大家应该知道,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相信各位看到这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各位会计朋友一定要牢牢掌握,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