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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上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7-17 11:53:35 浏览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上怎么规定的

答: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工作内容: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答: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支出区分以下两种情形进行税前扣除: (一)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二)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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