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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类型

时间:2024-07-15 10:31:47 浏览量:

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类型

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企业的营业登记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重要区别是非法人组织不能像法人那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完全独立于出资人的财产,当其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拥有财产,则由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非法人组织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非法人企业在总公司汇总纳税行得通吗

问:我们是一个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想在异地成立一家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如果这家异地的公司为非法人企业,那他应该在当地纳税还是应该和母公司在北京汇总纳税.

答:这里只要跨县了,那就应该就地纳税.如果你要汇总到总机构纳税,那要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第四条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法人企业包括哪些类型?首先非法人企业的概念大家要了解清楚,然后再了解上文说到的非法人企业的六个营业登记条件,这样就能清楚非法人企业包括的类型了,有些财务制度是硬性规定,所以每个企业的财务人员要铭记并善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