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2 14:34:58 浏览量: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上一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下一篇:坐支啥意思?举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