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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时间:2024-07-09 11:50:22 浏览量:

发出商品会计分录的基本会计原则是以实物商品的成本为依据。会计分录中,关于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的表述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出商品存货的计量。商品发出后,应当从存货科目中减去相应的商品数量。因此,发出商品存货会计分录应当表示“应从存货减去商品数量,由存货支出或备用金支出”。

二、发出商品成本的计量。发出商品成本应当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减去。此时,会计分录应当表示“应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减去成本,由存货支出或备用金支出”。

三、其他费用的计量。对于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运费、折旧和摊销、活动费用等,应当由凭证记录相应的支出。具体会计分录表示为“应从现金、存货支出或备用金支出”。

四、收入的计量。收入应当在商品发出后才能确定,因此应在商品发出时记录结算应收账款。会计分录表示为“应从现金、结算应收账款增加,由商品收入增加”。

除了以上四种情况外,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还应当考虑增值税的缴税情况,即在商品发出后,应当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分录应当表示“应从现金减去增值税,由税金支出增加”。

以上就是发出商品会计分录的内容。其中,由于现代会计复杂多变,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往往还有其他变化。例如,在发出商品时,企业可能会使用费用或折旧准备账户支付一些费用,此时会计分录应当表示“从折旧准备账户、费用准备账户或备用金支出”。

拓展知识:发出商品的会计凭证分两种,一种是销售凭证,另一种是发出商品凭证。销售凭证仅用于登记收款和收账,而发出商品凭证则用于确认商品的成本、折旧、摊销等问题。发出商品凭证的内容包括发出商品的成本、发出商品的数量、发出商品的其他支出费用、发出商品的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