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4 14:02:55 浏览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半征收附加税的通知,其中指出,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增值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半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同时,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针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临时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也减半征收增值税的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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