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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4-06-28 10:50:39 浏览量:

计提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答:计提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的征收和免税情形

1、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

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

纳税人).

2、哪些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已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至原优惠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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