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知识

如何注销办税人员

时间:2024-06-17 10:45:27 浏览量:

注销办税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

1.原负责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即原负责税务机关出具《纳税服务机构注销申请书》或《纳税人员注销申请书》,经上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原负责税务机关在有纳税居民及其税务服务机构登录系统中注销。

2.自行申请注销:办税人员可通过复制《办税人员注销申请书》,由本人原则上负责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字并盖骑缝章,报负责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原负责税务机关在有纳税居民及其税务服务机构登录系统中注销。

3.转辖注销:办税人员可由原负责税务机关出具转辖函和有关材料,及电子注销信息,报上级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并签发转辖函后。再到新负责税务机关将办税人员的资料报到新负责税务机关审核,在有纳税居民及其税务服务机构登录系统中注销。

4.报废注销:当办税人员以及其身份证件发生变更导致原办税资格被撤销、死亡或失踪等原因,由原负责税务机关出具《办税人员报废申请书》,报上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原负责税务机关在有纳税居民及其税务服务机构登录系统中注销。

拓展知识:申请注销办税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有:税务服务机构注销申请书,原办税资格证书复印件;原负责税务机关申请转辖时,需要提供申请转辖函,以及原负责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服务机构注销或报废申请书》或《纳税人员注销或报废申请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