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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最新规定政策

时间:2024-06-11 09:27:59 浏览量:

2018年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最新规定政策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1、门诊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2、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2018年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政策,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的文章更新。